1、根據體育場的用途來設計場地照明。大型綜合體育場的場地具有多種用途,需要設計多種對應模式的燈光照明。
1)足球比賽的精彩部分在足球場地范圍內,尤其是在兩個球門附近。
2)田徑比賽的精彩部分是包括跑道和球場在內的整個賽場,尤其是跑道的起點和終點。
3)團體操和大型集會要求整個場地照明均勻。
4)大型演唱會等不需要專門的場地照明,一般搭建臨時演出臺,臨時布置燈光。
2、充分利用自然光。
3、賽場達到規定的照度和照度均勻度。
4、消除頻閃,節能高效,起動和再起動性能滿足要求。
5、限制場地燈光對運動員、裁判員、觀眾和電視轉播產生的眩光。
6、燈具、燈桿要有可靠的安全性和防護措施,便于安裝和維護。
7、設計水平、垂直照度通常是指在場地上
8、為了滿足足球轉播的需要,要求場地、運動場地和觀眾 席的亮度比率不超過40:1.
9、要正確選用和布置燈柱、燈具,既要滿足照明功能要求,又使照明設施與體育場建筑相協調,具有一定的藝術性和隱蔽性,增加照明裝置的裝飾效果。
10、有先進、合理、靈活的照明控制系統,滿足場地維護、訓練、比賽、文藝演出、集會等各種情況下的照明要求。
11、根據比賽項目類別,滿足場地空間高度照明要求。
12、設計觀眾席照明。
13、設計應急照明和疏散照明。
14、做好防雷和接地設計。